大六壬斷案疏正|§宅墓02·037|汪解元佔宅基
汪解元佔宅基,庚戍日,亥將酉時。
丁卯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午時生,己酉年四十三歲,二月朔佔。

邵先生曰:宅後逼山,宅前逼水,水雖東流過宅,反直去。
若為宅基。
主女多男少,子為吏人,孫為軍卒僕從,財退人散。
蓋四陽雖臨東南,無關格拘檢,日後主水壞宅,因身役而盡敗也。
此宅基乃庚兌山行龍,坎山為主,蓋緣逼迫,遂欲鑿辛山為之,果是後逼山,前近水。
次年建造,不過十年,連產四女。
男作縣吏,自後諸孫為屠兒,又有為僕從,又有投軍者。
此宅測為公人押網,折破敗壞。
後卒為水衝其基也。
蓋為宅來加申,戍為山崗,是後逼山也。
宅上子作天后,是前逼水也。
水橫過寅,為直去。
東南兩處風路,為螣蛇所撓,故主吏人,又主失陷財物,兼木敗壞在子故也。
末傳辰為軍卒僕從,六合加之故也。
【評疏】
此課支陽不備,驗之目前,則尚未有宅,而佔宅基;
應之將來,“日後主水壞宅”必矣。
更以戌為宅基,視其加臨。
戌本山崗,乘武則宅後逼山;
宅上子水為戌所逼,主宅又逼水。
傳統風水的基本理論認為,山管人丁水管財。
而《天玉經·內篇》“正神百步始成龍,水短便遭兇”,指的就是龍小水短、堂局逼仄之兇。
今宅後逼山,主人丁不旺,純陽反陰,更子息乘天后,主“女多男少”;
宅前逼水,不利財運,主“財退人散”。
事實的情況是,這塊宅基所在的行龍來自庚兌方,戌加申,庚 寄其內,與行龍入首正合。
申為驛馬,將乘白虎,行龍形體必僵直無情;
子為坎,加於戌上,故其落脈以“坎山為主”。
“鑿辛山為之”者,宅神戌中有辛寄之故也。
以上是“山”的狀況,再來論水。
準上說,子受戌克,主宅逼水。
春佔水休,用神失令,凋傳螣蛇兇將,主水不照穴,“果是後逼山,前近水”。
佔時日辰並來年歲建,主“次年建造”。
次年佔者行年酉上見子孫爻亥,太陰入廟鎖定,生必女孩;
亥四臨酉六,相加十數,“不過十年,連產四女”。
複次,三傳子、寅、辰名“向三陽”,惜乎中傳旬空,末傳臨空,可看末傳之陰。
辰之陰上見午火,日麗於午,乃第四陽;
加末傳辰土之上,居東南隅,乃是四陽臨東南。
但是,誠如《龍首經》雲“魁罡所臨為拘檢”,今辰坐空,宅水“無關格拘檢”可推。
子發用,卻傳空,所空者,寅木也,遂有“水橫過寅,為直去”之應;
寅為風,乘蛇,則“東南兩處風路,為螣蛇所撓”耳。
我們知道,螣蛇在人事方面,是擾亂、口舌之神也。
以上講的都是風水宅運,最後讓我們來看相應的人事克應。
訣雲:“子為子息漁屠兒”,又云:“卒奴吏官僕兇戌”,本例恰是子、戌相加,主子孫為吏人、軍卒、僕役、屠兒。
寅木為日財,加子上卻是財敗;
功曹為役吏,其財“因身役而盡敗”,後果應“公人押網,折破敗壞”。
子歸辰墓,兼衝宅基,主“後卒為水衝其基也”。
此亦關乎東南隅形煞之兇,又不獨以課理斷之。
又酉時用晝貴,邵公應是拈得活時為之。
課體課格:重審 不備 向三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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