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六壬斷案疏正|§宅墓02·023|葉油餅店店主佔宅
葉油餅店店主庚戌生五十九歲佔宅,戊申年六月戊辰日,未將酉時。

邵先生曰:醜、亥、酉為極陰課,幸甲子旬中末皆空,故雖有災危,不至不測。
只是子孫多,門戶事擾,遂消折財本,晚年不得意而死。
不合土塞東門,其外又不合堆木板,太陰乘酉加亥,敗處乘宅,母主酒病死,家道衰矣。
葉宅東邊有門。
果有泥土,乃戊辰干支加土,醜土又加卯門之上發用,故主土塞東門。
二木來克干支二土,故知壁外有木板。
課得極陰,主災變,最喜空亡可解。
今中末空,不入亥地陰極之處,故不至大災,然畢竟陰耗財物也。
子孫繁多者,戊辰一帶皆是東方醜寅卯之旺氣也。
甲子旬中乙丑、丙寅、丁卯乃真三奇,所以無災。
不合退歸亥、酉西北,土敗於酉,三奇亦暗,日月星辰傾於西北,自然消折也。
母酒病,至辛亥年死者,太陰老婦肖母,酉乘亥為酒也;
死於辛亥者,太歲填實亥,仍人極陰不空也。
男女七人,婚姻所費,家業消矣。
【評疏】
今天上午,有一位壬友打來電話,問了我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:“劉老師,我最近讀《大六壬斷案》發現,邵彥和入手作斷就能精確地闡明事件的全局,後面的斷語,只是對事件過程的細化,這是 為什麼呢?
”我簡明扼要地回答他:“道理很簡單,邵公首重課體課格,而今人多謗《課經》為穿鑿,數典忘祖,遂致捨本逐末,而迷於群象紛繁不能自拔。
” 此案由極陰課直切事件主題,正是邵公法眼使然。
醜、亥、酉三神時位均處夜時,故課名“極陰"。
甲子日佔,醜發用,中傳亥為旬空,末傳酉為臨空,乃極陰傳空,“不入亥地極陰之處”,因此“雖有災危,不至不測",就是不至於發生重大意外的意思。
這裡,邵公不僅對大局作了精確地把握,同時更為後學提供了兇課的化解之道,後文謂“課得極陰,主災變,最喜空亡可解”即是。
次論傳用,課以醜為用爻,中、末遞入空鄉,是謂“不行傳者考初時”,專責初傳克應。
醜為土神,將乘天空,又是土將;
醜加卯上,卯乘勾陳克幹,勾陳即辰,卯乘之謂之入宅,因有宅之東門一說(課詳§宅墓02·006)。
今卯上俯仰見土,主東門為土壅塞。
干支上神寅、卯均為木,寅克宅、卯克人,“二木來克干支二土,故知壁外有木板”。
總之神將一元,理氣歸象,惟其如是,干支、課傳,乃至天地盤的一切生克合化、刑衝破害始得貫通一氣,從而極盡事象變化的所有細節。
這就是為什麼“邵彥和入手作斷就能精確地闡明事件的全局,後面的斷語,只是對事件過程的細化”的原因所在。
中傳亥空,六月佔為月內死氣;
上得酉乘太陰,酉加亥為酒,夏佔太陰休囚,乃老年婦女,故主其母因酒病而死。
應辛亥年準原注填實之說。
這裡提醒讀者注意死氣這個神煞,死氣、死神專主死亡的信息,其例甚夥,此課若非死氣,以酉臨亥為加病官,不過斷其酒病,豈可以辛亥填空證其死?
此固邵公引而不中,留待後學之雅望也。
行傳入空,兼論四課,是邵公不傳之秘,斷語昭然,是為明證。
本案是兼從四課的理氣中來斷其家業興廢的。
四課上神醜、寅、卯 為連茹,醜遁乙,寅遁丙,卯遁丁,乙、丙、丁為日、月、星三奇,三奇可以消災解厄,所以也不懼極陰課。
邵公謂“甲子甸中乙丑、丙寅、丁卯乃真三奇”,何則?
蓋“戌子牛頭”,甲子旬以醜為奇,遁乙發用在傳,丙、丁遁寅、卯在課,乃真三奇。
醜為貴人本家,掌禍福之權柄,夏佔為天喜星,主喜事;
寅為青龍本家,課以支上龍乘寅,既是入廟,又是入宅,也主吉慶;
卯為六合本家,吉則有進口添丁之喜,今卯遁丁,尤的。
更何況支宅辰土又乘六合,未月秉旺氣,故判斷“子孫繁多者,戊辰一帶皆是東方醜寅卯之旺氣也”,是以方局的理氣作為類象取驗的範例。
否則戊日佔寅、卯為鬼象,怎麼可以斷子孫人丁興旺呢?
傳用醜土,遁乙幹為日精,乘天空,卻落於夜時,是日奇無光;
遞於亥上傳空,亥在西北,又是天門,有天傾西北之象,故曰:“三奇亦暗,日月星辰傾於西北,自然消折也”。
寅、卯居干支上作鬼。
故此人丁雖旺,卻終為“門戶事擾,遂消折財本”,蓋鬼能盜洩財氣之故。
占人之晚景視末傳,末傳為幹這敗氣,且臨空,主其人“晚年不得意而死”。
課體課格:重審 極陰 三奇 勵德 退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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